问:评审专家在配合供应商询问事项时,可以说明评审情况吗?
答:不可以,评审专家在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时,不得泄露评审文件、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。
法律依据为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16〕198号)第十八条第三款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、质疑和投诉等事项,不得泄露评审文件、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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